 |
|
 |
| |
|
|
| |
- 歡迎您利用本信箱或是以掛號郵寄方式提出檢舉違章逃漏稅案件,本局目前受理檢 舉的稅目為綜合所得稅、營利事業所得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、貨物稅、證券交易稅、期貨交易稅、營業稅、菸酒稅。
- 按財政部頒訂「 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」第13點規定,檢舉人向稽徵機關檢舉案件時,稽徵機關應注意查明下列事項:1.檢舉人姓名及住址。2.被檢舉者之姓名及住址,如係公司或商號,其名稱、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。3.所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線索。第16點規定,檢舉書應詳予查核其是否具備第13點所規定之事實,如經調查不實者,應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,逾期不提供者,或認無調查必要者,得免議存查,並將決定及理由告知檢舉人。
- 如果您係匿名檢舉且無具體事證者,依財政部頒訂「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」第14點規定,本局將不予調查處理。
來信填寫欄位(標示*為必填欄位) |
|
| |
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