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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區國稅局設下列單位及機關(構):
一、總局部分
設局長、副局長、主任秘書、政風室、監察室 、會計室 、人事室 、 秘書室 、 徵收科 、資訊科 、稽核科 、 服務科 、審查一科 、 審查二科 、 審查三科 、 審查四科 、 法務一科 、 法務二科。
二、本局所屬機關
設嘉義縣、嘉義市、 臺南縣、臺南市、 高雄縣、屏東縣、臺東縣、澎湖縣等八個分局,以及民雄、 安南、新化、
佳里、旗山、岡山、東港、潮州及恆春等九個稽徵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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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澎湖縣分局/恆春稽徵所僅設置三課(股)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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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政風室簡介 |
| 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第五條,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: |
•關於本機關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。
•關於本機關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、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。
•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。
•關於本機關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。
•關於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。
•其他有關政風事項。 |
| 本局政風室檢舉專線電話:06-2229451,檢舉傳真專線:06-2221039,檢舉信箱:台南郵政第97號信箱,財政部政風處免費服務電話:02-2397027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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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監察室簡介 |
| 監察功能融入業務體系,是本局組織的一大特色。監察系統之建立,是基於維護本局各單位功能有效運行,以及淨化機關內部風氣之需要,目的在促使同仁能夠依法公平課稅,切實做好為民服務工作。 |
| 監察室職司稅務人員風紀查察,監察人員係由財政部向法務部調查局商調派任。除主任、督導及內勤監察在局內辦公外,分別於外勤設嘉義股(05-2345926)、臺南股(06-2144100)、鳳山股(07-7420486),外勤監察不與本局同仁有所接觸,藉以保持公正超然的立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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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會計室簡介 |
| 本局會計室設置四個股,掌理本局及所屬歲計、經費、徵課、統計業務,茲就各股業務簡介如次: |
| 第一股 |
•本局及所屬歲出年度概算、預算及分配預算之編製。
•本局人事費支出憑證之審核。
•主計人員之任免、獎懲、遷調等事宜。 |
第二股 |
•本局經費支出申請案件及支出憑證之審核(人事費、教育訓練費及旅運費除外)。
•本局及各稽徵所付款憑單及支出傳票之編製。
•經費類會計報告及決算報告之編造、分析及解釋。 |
第三股 |
•各稽徵所經費支出申請案件支出憑證之審核。
•本局教育訓練費、旅運費支出憑證之審核。
•本室文書及庶務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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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本局及所屬歲入概算、預算及分配預算之編製。
•本局及所屬歲入類會計報告及決算報告之編造。
•歲入類會計帳務之登錄、列印及保管。
•本局及所屬各類稅收統計報表之編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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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事室簡介 |
| 人事室設第一、二、三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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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股 |
•組織編制、職務歸系、任免遷調、銓審動態等業務。 |
第二股 |
•考核獎懲、訓練進修、差假勤惰、出國觀光等業務。 |
第三股 |
•待遇福利、保險互助、退休撫卹、康樂活動、資料管理等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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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秘書室簡介 |
| 秘書室設機要等五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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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要股 |
•機密文書之處理、檢舉案件之處理及管制、重要函件之處理及管制、印信之典守。 |
文書股 |
•文書收文、繕打、校對、蓋印信、發文、郵寄業務。 |
| 事務股 |
•營繕、採購及事務管理。 |
| 出納股 |
•經費之收支及擔保品之保管。 |
檔案股 |
•文書檔案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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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徵收科簡介 |
| 徵收科就本局稽徵作業流程而言,徵收工作是最後階段,亦是稽徵業務之重心工作。本局實際徵收作業大部分責成各分局、稽徵所辦理。徵收科則負責業務策劃與管制考核,科內設有徵收劃退及欠稅清理股,經辦下列業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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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收劃退股 |
•營利事業所得稅、綜合所得稅、遺產及贈與稅及其他各稅開徵作 業之規劃、督導及稅收報表 之製作及分析。
•辦理稅款劃撥繳庫及退稅業務之規劃、督導、彙計分析及績效考核。 |
欠稅清理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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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辦理欠稅清理及稅款保全等業務之規劃、督導、彙計分析及績效 考核。
•辦理滯納及財物罰鍰案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(含嘉義、臺南、 高雄、屏東、花蓮行政執行 處及澎湖、臺東執行官辦公室)之業 務規劃、督導、考核及移送執行績效分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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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資訊科簡介 |
| 本局為推展稽徵作業自動化,特成立資訊科,分設系統一、二、三、機作及管制等五股,專責自動化作業之規劃設計、執行及課稅資料整理、歸戶、通報、保管等事宜。各股之職掌如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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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系統一股 |
•綜合所得稅、徵課管理。
•應用系統評估、檢討、改進及整合。
•協辦稅務資料庫管理。
•電作需求規劃設計。 |
| 系統二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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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營利事業所得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、證券交易稅、期貨交易稅、行救違章、全功能櫃台、戶役政系統執行維護。
•應用系統評估、檢討、改進及整合。
•協辦稅務資料庫管理。
•電作需求規劃設計。 |
| 系統三股 |
•營業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系統執行維護。
•應用系統評估、檢討、改進及整合。
•協辦稅務資料庫管理。
•電作需求規劃設計。 |
| 機作股 |
•電腦及通訊設備之租購、安裝、運轉。
•電腦及通訊設備之叫修、維護、管理。
•電腦及通訊設備作業系統維護、管理。
•電腦耗材管理。
•程式館及資料字典管理。
•作業安全管制及識別碼核配。
•主機作業機時安排、執行及機器操作疑難問題處理。
•電腦機房及電腦教室管理。
•資訊設備新增、更換計畫擬訂及經費評估。
•資訊業務持續運作計畫演練及執行管制。 |
| 管制股 |
•OA系統執行維護。
•應用系統評估、檢討、改進及整合。
•電作需求規劃設計。
•網際網路資訊站維運。
•內部網路資訊站維運。
•人事差勤系統維護。
•協辦OA資料庫管理。
•概決算之彙整及執行進度管制。
•自動化作業計畫之擬訂與管制。
•圖書與系統文書管理。
•課稅資料委外登錄計畫之擬訂與管制。
•公文收發、稽催管制。
•總務及行政管理業務。
•課稅資料整理通報作業。
•單照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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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稽核科簡介 |
在功能編組制度下,本科主要業務是複核審查單位辦結案件,藉以發揮橫向牽制作用,提高查審人員審查案件之審慎度及責任心,從而提高案件查核品質,維護徵納雙方合法權益。
職掌業務範圍包括: |
•上級交辦案件:上級隨時交辦須深入查核或專案調查案件之查核。
•複核案件:對審查一科、審查二科、審查三科及本局所屬各分局 、稽徵所之第一、二、三課(股)審查
完竣案件,採取相當比例之選案複核。
•抽查案件:下列案件,宜先審查核定,再作事後抽核。
一、營利事業所得稅 :未辦理申報、清決算申報、逕行核定之案件、符合擴大書審之電腦書面審查核定
案件、非擴大書審之電腦書面審查核定案件。
二、綜合所得稅 :外僑綜合所得稅案件、綜合所得稅非查帳案件。
三、遺贈稅 :一定金額以下之核定案件、櫃台化作業案件。
四、營業稅 :非暫緩退稅案件案件、清冊及課稅資料非深入查核案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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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服務科簡介 |
| 本局為擴大服務層面,提昇服務品質,設置服務科,遴選法令嫻熟、服務態度良好之稅務人員,專責辦理納稅服務工作。服務科設有服務、宣導、及研考三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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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股 |
•解答國稅法令疑難。
•提供法令宣導資料。
•為民服務工作推動及考核事宜。
•為民服務平時考核。
•為民服務訓練。
•服務電話接聽。
•新聞剪報資料之蒐集、通報事項。
•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及洽辦(電話、櫃台、書面)。
•為民服務意見調查。
•稅務題庫、電腦語音及速傳作業。
•網際網路影音線上客服中心。
•首長與民有約事宜。
•藝文展覽區規劃。
•民意電子信箱管制。 |
宣導股 |
•對各級學校舉辦租稅教育活動。
•舉辦各項稅務講習會、座談會、租稅教育與宣傳活動。
•配合民俗節慶及公私立機關、民間團體等舉辦租稅教育宣導活動。
•新聞發布及各項稅令宣導。
•國稅法令宣導資料之編印。
•所得稅申報宣導。
•外賓訪問之接待及簡報製作。
•大事紀要資料之彙整及保管。
•本局國稅通訊之編輯及出刊事宜。
•辦理全國(大專及高中(職))學校租稅教育及宣導活動。
•辦理全國高商租稅教材編印及分送事宜。
•辦理全國稅務反詐騙宣導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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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考股 |
•財政部稽徵業務考核及分局、稽徵所年度稽徵業務考核作業之規劃協調 。
•各項業務簡報及立法院質詢模擬問答之編撰。
•施政計畫之提報及管制;院長、部次長指示、民意代表囑辦事項及審計 部通知處理事項之列管及彙整陳報。
•賦稅會報活動之規劃協劃、書面報告彙整及決議事項管制作業。
•部、次長、立監委巡察業務報告及會議紀錄事宜。
•本局各單位職掌、組織系列表、權責劃分暨分層負責明細表、行事曆增 修訂管制及功能編組作業手冊之編修。
•本局人力規劃(評估)作業、稽徵人力及成本之計算及變動原因分析。
•國稅、地方稅稽徵業務聯繫會規劃及執行。
•財政年報之編撰。
•國稅查核技術手冊之彙整、增修訂、交印。
•局務會報之會場佈置、會議紀錄彙整及列管。
•稅務獎勵金提案審查及分配。
•辦公廳舍、規劃配置、列管、彙整等事宜。
•複核調整責任歸屬之管制作業、政府出版品事宜。
•業務改進提案之審查、管考及敘獎等。
•研究發展項目業務之提報、管制送審及敘獎等。
•風險管理機制及推動業務之彙陳、緊急公務通報系統之運作。
•圖書室、圖書資料之管理工作。
•品質圈作業實施計畫之訂定。
•知識管理獎勵要點之訂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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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審查一科簡介 |
| 審查一科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審查業務,設審查一至三股及審核員組,查審工作係採任務編組方式辦理。各股經辦業務如下: |
•營利事業所得稅會計師簽證案件之審查(審核員組、一至三股)
•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會簽案件之審查(審核員組、一至三股)
•營利事業所得稅審查行政業務(審核員組、一至三股)
•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相關獎勵投資業務(審核員組、一股)
•機關團體組織有關業務(審核員組、一股)
•所得額標準及同業利潤標準資料之調查(審核員組、二股)
•原物料耗用通常水準之調查及相關業務(審核員組、二股)
•申請使用藍色申報案件之審查核定(二股)
•會計師有關業務之處理(二股)
•資產重估價申報案件之審查核定(三股)
•年度查審計畫、選案派查計畫之擬定(三股)
•課稅資料蒐集有關業務(二股)
•年度結算、暫繳、決清算申報收件作業(審核員組、三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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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審查二科簡介 |
| 審查二科負責綜合所得稅、遺產及贈與稅之規劃及審查。分設三股,經辦下列業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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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股 |
•綜合所得稅(含外僑)申報收件、審核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
•扣(免)繳業務、扣(免)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收件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
•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案件查審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
•非自住房屋租賃所得查核作業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
•綜合所得稅課稅資料蒐集作業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
•未分配盈餘轉增資緩課股東所得稅及個人投資抵減之查核。
•專利權免稅之查核。
•災害損失勘查報備之規劃。
•兩稅合一股利憑單異常查核。
•綜合所得稅相關作業要點之擬訂。
•本科一般行政業務及總務工作。 |
遺產及贈與稅股 |
•遺產及贈與稅通知申報、催報及申報收件作業計畫之擬訂。
•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業務應用書表之彙整及請印。
•鉅額遺產稅(遺產總額八千萬元以上)及贈與稅(贈與總額四千萬元以上)案件查核。
•遺產及贈與稅行政業務之規劃、督導及考核。
•遺產及贈與稅相關作業要點之擬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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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案調查股 |
•綜合所得稅個案調查及其他專案之查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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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審查三科簡介 |
審查三科辦理貨物稅、菸酒稅、證券交易稅、期貨交易稅之稽徵及各稅違章、漏稅與檢舉密告案件之
查緝。分設四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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貨物稅股 |
•辦理貨物稅稽徵工作:貨物稅應稅貨物為水泥、 橡膠輪胎、飲料品、平板玻璃、油氣類、
電器類、車輛類等七大類。
•辦理菸酒稅稽徵工作。 |
證券
交易稅股 |
•辦理證券交易稅稽徵工作:
凡買賣有價證券,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,由代徵人按每 次交易成交價格依下列稅率向
有價證券出賣人課徵。
a.公司發行之股票及表明股票權利之證書或憑證按千分之三。
b.公司債及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按千分之一。
(註:目前買賣公司債及金融債券免徵證券交易稅)
•辦理期貨交易稅稽徵工作:
凡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股價指數期貨,股價指數期貨選擇權或股價選擇權之交易,依規定
向買賣雙方交易人課徵期貨交易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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漏稅查輯
一、二股 |
•檢舉密告案件之查緝及會審:
辦理稅目: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、營利事業所得稅、營業稅、 遺產及贈與稅、證券交易
稅、期貨交易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國稅。【其餘如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契稅
、娛樂稅、印花稅及使用牌照稅等係屬地方稅 ,請逕向各縣市稅捐稽徵處提出檢舉】
•有關單位或機關通報違章案件之查緝。
•主動蒐集違章漏稅資料、追查案件之查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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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審查四科簡介 |
| 審查四科負責營業稅稽徵業務之規劃及專案查核,分設二股,經辦下列業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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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稅股 |
•營業稅稽徵業務之規劃、督導及相關行政事宜。 |
專案查核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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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營業稅專案規劃及選案查核等。
•營業稅課稅資料蒐集、規劃及開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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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務一科簡介 |
| 法務一科負責營利事業所得稅、營業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之行政救濟案件的審理及法規業務。內設審核員組及法規管制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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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員組 |
•營利事業所得稅、營業稅、遺產稅、贈與稅及其相關罰鍰復查案件之審理與各階段行政救濟
之答辯。 |
法規管制股 |
•法令之轉行、研議、審議,民、刑案件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等。
•案件之收受、登錄、分案、催辦、銷號、管制工作及報表之編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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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務二科簡介 |
| 法二務科負責綜合所得稅、貨物稅、證券交易稅、期貨交易稅、菸酒稅行政救濟案件之審理及各項國稅違章案件之審理處罰業務。內設三股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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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章管制股 |
•案件之收受、登錄、分案、催辦、銷號、管制工作、報表之編製及違章案件之審理、處分等。 |
行政救濟
一、二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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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綜合所得稅、貨物稅、證券交易稅、期貨交易稅、菸酒稅及相關罰鍰復查案件之審理與各 階段行政救濟之答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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